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墾丁地區是中港澳遊客最愛去的景點,通常也喜歡用電動車代步,因電動車不需要駕照即可租賃,許多遊客任意行駛還,無視交通法規,最常因為雙載與其他車輛擦撞,或是不熟路況自摔,恆春警方為制止這種亂象,上週起強制取締,就有陸客被警方帶到警局,要繳完300元罰款才准離開。

▲示意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雙載的遊客多半是現行犯,舉證上並無太大爭議,加上罰金金額不多,遭到開單的遊客都沒有拒繳的情況。恆春分局副分局長林明泉說,過去針對類似違規並沒有裁罰,而將遊客帶到警局的話,他們都會乖乖繳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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