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南市永康區維冠金龍大樓因偷工減料,在南台地震時嚴重倒塌,造成死傷人數高達百人,今(25)日台南地檢署宣布偵結,維冠負責人林明輝等五人最重刑期5年,併科罰金最高新台幣9萬元,受害者家屬得知消息後完全無法接受。對此法官表示,受限法律規定,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維冠大樓負責人求償;不過,法官對於這樣的結果,也不諱言表示,「情重法輕」!

▲維冠大樓判決結果讓受害住戶無法接受。(圖/資料照)
維冠金龍大樓建案在建築施工過程中,不僅低估靜載重、誤用鋼筋又因施工不良,導致南台地震時全棟倒塌,造成115人死亡、96人輕重傷,但核發建照至今已過10年追溯期,無法向建商求償,只有被告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合議庭只能判處五人5年的有期徒刑及併科罰金9萬元。

▲維冠大樓因過10年追溯期只能做此判決。(圖/資料照)
台南地院行政庭長郭貞秀表示,知道判決「猶嫌不足」,而被告人仍矢口否認罪行且毫無悔意,已有123位被害人對被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連帶賠償,訴訟標的金額約為新臺幣62億7千1百餘萬元,移送民事庭審理後,將輪流分案,不會指定由同一法官審理。

▲林明輝等人仍毫無悔意。(圖/資料照)
至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所提起的團體訴訟,目前已開過兩次庭,共計160名受害者及家屬請求損害賠償,金額合計25億3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