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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安親班司機變惡狼!校門口對女童「襲胸」遭撞見 5個月6次下場曝

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在國小門口對女童襲胸性騷至少6次,遭判刑2年。(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男子在國小門口對女童襲胸性騷至少6次,遭判刑2年。(圖/資料照)

台中市一名國小安親班司機,利用到校接送的機會,在校門口前某位女童襲胸性騷,即使被其他男學生親眼目睹,放聲大喊「男女授受不親」,男司機仍不改惡性照樣犯案,長達5個月期間對女童伸狼爪至少6次,女童不堪受辱向媽媽哭訴,整起事件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後,依猥褻、性騷等7罪判處他合併2年徒刑,因雙方有達成和解,緩刑五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男子在國小安親班擔任司機,曾到校接送過女童,因女童成長到5年級進入發育期,竟起了色心。前年1月到5月間,男子多次在國小校門口「堵人」,藉口跟女童聊天,卻在變電箱、監視器附近伸手亂摸女童胸部,不顧女童掙扎反抗,男子竟還解開扣子性騷。

男子某次犯案過程中,曾被路過的男學生看見,當街大喊:「你在做什麼」、「男女授受不親」,男子當場否認後,裝沒事離開,據了解,男子伸狼爪的對象,不只一名女童,手法都是以偷襲的方式性騷擾其他女童。

女童長期遭到色狼騷擾,心生恐懼,前年5月底返家後,終於鼓起勇氣向媽媽哭訴,整起事件才曝光。女童家長憤而報警提告,檢方偵結起訴,法院審理時男子坦承6度動手猥褻女童,但否認對其他女童性騷擾。

根據《壹蘋新聞網》報導,法官依據相關證據審理時,認為男子涉犯6次猥褻、1次性騷,猥褻女童時未施以暴力,事後賠償11萬元和解,性騷另一名女童的部分否認,未與對方和解,審酌後依6個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8月徒刑,依1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罪判他拘役75日,得易科罰金,7罪應合併執行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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