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新竹市消防分隊一名替代役,去年與未成年少女在交誼廳激戰。(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新竹彭姓消防替代役,去年(2024)在分隊服務時將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帶至交誼廳激戰,事後雙方互傳鹹濕簡訊,彭男更向小美要了張下體自拍照,小美父母意外得知後氣到提告。新竹地院審理,被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合併處3年10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彭男在消防分隊當替代役,2024年5月上旬,他以「善X街拍攝」、IG暱稱「西夜X寵物與攝影」認識小美,隔幾個禮拜就把小美找到分隊,兩人在交誼廳激戰;隔天彭男又傳鹹濕簡訊,隨即獲得一張小美的裸露自拍照,但紙包不住火,事情被小美爸媽得知後,彭男也被對方告上法院。
新竹地院審理時,彭男坦承犯行,法官認為彭男在LINE中僅單純請求,沒有額外對小美引導勸誘拍照,雖未符合引誘要件,不過也影響小美身心發展。審酌彭男犯案時年紀尚輕、還在當替代役,至今未和被害人和解、小美的父親也希望能從重量刑等情,依彭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製造少年性影像罪,合併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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