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天教召沒去報到…放鳥空軍基地!後備軍人懊悔「看錯日期」下場超嚴重

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後備軍人收到教召令,辯稱「看錯報到日期」沒去,遭依法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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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梁姓男子為後備軍人,去年收到教召令,應到空軍基地營區報到參加為期7天的召集訓練;未料,他卻沒在指定時間內,前往報到遭依法送辦;梁男辯稱「看錯報到日期」所以沒去,說詞未獲採信,法院審理後,將他依妨害教育召集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屏東梁男為後備軍人,2024年7月29日收到教育召集令,應在同年9月7日上午8時至12時,前往空軍基地營區報到參加為期7天的召集訓練;但他卻未在指定時間內,前往報到遭屏東縣後備指揮部移送偵辦。

由於當時是由梁男鄰居簽收,也有確實轉交教育召集令,並告知梁男此事,未料,他仍辯稱「看錯報到日期」,導致沒有報到;但他說詞未獲採信,遭檢方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罪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梁男為後備軍人,依法有應受教育召集義務,但仍無故逾應召期限未報到參加教育召集,影響國家對兵員召集制度順暢運作,及兵役有效管理,考量他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審理後,將他依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之妨害教育召集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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