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學生9次產子!國小女師被重判17年6月 上訴喊冤:他叫我老婆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桃園一名徐姓國小女師性侵男學生被判刑17年6個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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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一名徐姓國小女師被控9度性侵班上男學生,甚至還懷孕產子,一審桃園地院重判17年6個月。徐女不服上訴,高院今天(22日)再度開庭,採不公開審理,徐女與律師一同出庭應訊,結束後不發一語快步離開。

檢警調查,徐姓女子曾擔任桃園某國小5、6年級的班導師,2020年2月開學第一天上電腦課時,徐女無視男童的拒絕,硬是在休息室發生性關係。此後,女導師常態性的會要男童在課堂間、午休時間與她發生性關係,總計發生過9次性行為,甚至在其中一次性關係中懷孕,產下1子。

男童畢業後升上國中,爸爸警覺到兒子與女導師的關係過於親密,超越師生情誼,進一步詢問才知兒子遭到性侵,氣憤報警。

徐女應訊時否認犯行,她稱只與男童發生過一次性行為,該次還是自己被推倒,頭部撞擊後昏迷,一直到下體感到疼痛,才驚覺遭到性侵,也就是在這次行為中懷孕、生子。徐女還說,根本沒有性侵男學生9次,其中男學生指控的2次,當時學校因疫情延後開學兩週,根本未開學。她還辯稱,跟男童「有交往」,男童希望她當女朋友,甚至還會叫她「老婆」。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男童證詞具體且明確,應為親身經歷,而女導師不克制己身情慾,利用男童年幼和他性交,對他身心健全有不良影響,且迄今未和男童及男童父親和解,依犯2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強制性交、7個對未滿14歲之男子為性交罪,合併處17年6月徒刑。徐女不服提出上訴,全案高院審理中。

桃園市教育局指出,該案在2020年9月26日接獲通報時即刻展開調查,認定確實有性騷擾的行為,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登載於不適任教育人員系統,終身不得再被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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