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抓141台!車輛1情況「停路邊就拖吊」 最高罰1萬800元

生活中心/柯美儀報導

▲無牌車輛恐面臨最高罰鍰1萬800元。(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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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解決無牌車輛占用公共空間的亂象,苗栗縣警局與縣府攜手出擊,針對無牌車輛強力稽查,2024年查獲超過141件違規並移置保管,違者最高可處1萬800元罰鍰,還需另繳保管費與移置費,呼籲車主切勿違規。

警方表示,無牌車輛不僅破壞停車秩序,也嚴重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權益,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汽車未領牌照、懸掛他車號牌或停在道路上卻沒掛牌,將面臨新台幣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還需另繳保管費與移置費。

苗栗縣警局統計,2024年共舉發了141件無牌車輛違規事件並進行移置處理。為守護市容、維護大家的停車權益,警方持續加強稽查路邊停車格、住宅騎樓、人行道及其他公共道路空間,發現違規立即舉發、拖吊,如為廢棄車輛,將由環保局依規定進一步處理。警方呼籲車主依法辦理車輛登記、懸掛合法車牌,若民眾發現可疑無牌車,可打110,警方即刻派員查處。

警方指出,無牌車輛一旦被拖吊,車主領車時須繳納移置費及保管費,大型重型機車以外的機車移置費100元、保管費每日50元;小客(貨)車及大型重型機車移置費600元、保管費每日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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