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鄰居泡麵下肚暈死…醒來胸罩、下體多別人DNA!噁男控:拿他精液抹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游姓男子將毒品摻入泡麵,誘使女鄰居吃下性侵得逞,遭判處8年有期徒刑。(示意圖/PIXABAY)
台北有毒品、竊盜前科的游姓男子,將第三級毒品摻入泡麵,誘使女鄰居小花(化名)吃下,然後趁女方全身無力,強脫衣褲強制性交得逞。事後女方驗傷並報警提告,游男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女方主動,反控「是她拿精液去抹」不過,依據檢驗報告,胸罩內層、陰部深處,都有驗出游男DNA,打臉辯詞;一審,游男處8年有期徒刑,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仍遭駁回。
判決指出,游男有毒品前科,遭判刑後,裁定送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強制戒治,2024年2月19日9時許,竟將第三級毒品「氟硝西泮」摻入泡麵,誘使女鄰居小花(化名)吃下。
不知情的小花吃下後,因藥效發作、全身無力,被游男拉進自己房間內床上,強脫衣褲強制性交得逞。直到隔天,女方恢復意識、體力,立即到醫院驗傷採檢並報警處理,此案曝光。
偵審期間,游男矢口否認犯行,還辯稱,當時跟小花一起吃麵,女方還到他房間玩電腦,一起看A片,還心甘情願幫他口交,否認生殖器插入,也不知為何女方下體有游的DNA,可能是她拿精液去抹的。
不過依據醫院採集檢體送驗,發現小花穿著胸罩右罩杯內層、外陰部及陰道深部,都有驗出游男DNA;尿檢也查出食入不詳藥劑。綜合相關證據,法官並不採信游男辯詞。
法官認為,游男為逞性慾,在麵食添加第三級毒品,讓不知情的女鄰居食用後,遂行性侵目的,造成女方身心嚴重創傷,惡性重大;加上始終否認犯行,又沒跟受害人達成和解、賠償。
一審,於2024年11月27日,士林地方法院將游男以藥劑犯強制性交罪,處8年有期徒刑;他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仍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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