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慾火難耐…手握國小兒「下體」20秒!重判4年半 免入獄原因曝光

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無論如何一時衝動已對孩子造成陰影!屏東一名單親媽媽早年喪夫,獨自打零工撫養4名子女,某兩天在工寮幾杯黃湯下肚後起了色心,對象竟是自己就讀國小6年的兒子,2度伸手握住下體各10秒,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4年半,由於獲得小孩原諒,改判2年,緩刑5年免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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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酒後失態,對兒子下手侵害。(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1年受害兒子就讀國小6年級上學期以及隔年畢業升國中暑假期間,都遭到母親酒後失控,於屏東一處工寮伸手握住下體各10秒,兒子不舒服掙脫。

轄區警方接獲報案,依強制猥褻罪,函送屏東地檢署偵查、起訴,並被地院認定觸犯兩罪,各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執行刑4年6月,她不服提起上訴。

高雄高分院調查,女子前夫過世多年,獨自扶養4名子女,本身罹患白血病需靠鏢靶藥物治療;此外也審酌她沒前科,坦承是一時慾火焚身衝動犯錯,在獲得小孩原諒後,兩案各處有期徒刑1年8月,併執行刑2年,宣告緩刑5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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