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前吃口香糖辯偽陽性!法官「當庭實驗」秒打臉:酒測值為0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符男辯稱在酒測前吃口香糖6顆造成陽性,當庭遭法官打臉。(示意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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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符姓男子,日前在彰化發生車禍後實施酒測,發現酒測值達0.16mg/L,遭裁罰3萬元且吊扣駕照2年,符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且強辯,因酒測前吃了6顆含木醣醇的口香糖,才導致酒測出現偽陽性。對此法官當庭要求他吃含木醣醇的口香糖後酒測,沒想到酒測值卻為0,判其敗訴,上訴二審也遭駁回。

2023年9月23日時,符男駕駛轎車撞傷另名騎士,警方獲報到場對符男進行酒測,酒測值為0.16mg/L,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且彰化監理所裁處3萬元罰鍰,吊扣駕駛執照48個月,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對此符男不服提出行政訴訟,且辯稱,因在酒測前有服用6顆含木醣醇的口香糖,一邊喝水一邊吃口香糖,酒測前才將口香糖吐掉,加上酒測前員警未讓他先喝水,導致酒測出現偽陽性。

台中行政法院法官審理時,當庭依符男的主張,讓他服用6顆含有木醣醇的口香糖,且一邊喝水一邊吃口香糖,隨後進行酒測,不料酒測值為0,當場推翻符男說法,判符男敗訴。後續符男仍不服再提上訴,二審遭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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