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軍官婚後狂偷吃!簽「切結書」又被士官妻抓包跟牙醫娘:造幾打小孩

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已婚軍官退伍後屢次偷吃被妻子抓包,簽下「外遇切結保證書」仍管不著小頭再犯,挨告賠償25萬元。(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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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職軍夫妻,妻子小美(化名)士官長退役,丈夫阿國軍官退役(化名);結婚期間,男方多次出軌,即使簽下「外遇切結保證書」仍管不著小頭再犯,還被妻子從丈夫手機發現更小三的鹹濕對話,內容甚至提及「小孩不知道造了幾打?」,這次小美氣到怒告丈夫跟小三,分別獲賠12萬、25萬元。

判決指出,從軍職士官長退役的女子小美(化名)1995年4月4日跟同為軍職的男子阿國(化名)結婚,兩人婚後感情融洽,未料,卻在2015年發現丈夫出軌,同年還跟簽立「外遇切結保證書」,承諾不再犯,若違反將賠償10萬元精神慰撫金。

但丈夫管不住小頭,2023年又被抓包外遇,同年夫妻再度簽屬「外遇切結保證書」這次賠償金額達100萬元。

2024年妻子小美撿到阿國手機,意外發現丈夫再度偷吃,且對象還是牙醫師的妻子,雙方鹹濕對話內容提及「親親嘴,愛你」、「喜歡小孩,我們不知道造了幾打?」,且小三明知男方已婚,還交往從事性行為,這次憤而提告民事求償,不只告丈夫,更怒告小三。

丈夫阿國主張,她跟小三只是打球的朋友,且妻子小美偷取他的手機,破解手機密碼,且扣留至今未還,更駁斥跟小三的對話內容,還說女方行為嚴重侵害隱私,漠視財產權及通訊自由,認為對話證據能力應排除,不得作為證據。

針對阿國主張,他們的女兒出庭作證,該手機是在母親名下的機車內發現,且沒密碼設定,可直接開啟,就發現爸爸跟別的女人的聊天紀錄。

法官認為,阿國跟小三的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審酌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能力,判小三應賠償12萬元,至於阿國過確曾跟妻子簽立切結書,外遇發生後,得提領男方每月6萬8000元月退俸,截至2024年5月止,已給付734萬4000元,因此,認違約金數額100萬元確屬過高,酌減到25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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