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輕判3月!15歲少女初夜就懷孕 送貨員願結婚獲原諒
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朱男與15歲女友僅發生1次性行為,對方便懷孕產下1子。(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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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名朱姓送貨員,先前與15歲少女小萱(化名)交往,兩人僅發生1次性行為,小萱便懷了身孕,父母憤而提出告訴;基隆地院認為,朱男在兒子出生後,表明願意娶小萱為妻,獲得女方父母原諒,遂依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朱男3月徒刑。
檢警調查,2021年間,朱男與15歲的小萱成為男女朋友,2人在他的住家發生性行為,事後小萱感覺到身體不適,遂前往婦產科診所就醫,始知自己懷有身孕;由於小萱尚未成年,診所依法須向相關單位通報,基隆市婦幼警察隊介入調查,進而確認小孩生父是朱男,檢方依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嫌將他起訴。
基隆地院審理期間,小萱順利產下1子,母親向法官求情,並提及朱男願意負責,等到女兒成年後,兩人便會結婚,共同扶養小孩長大;法官認為,朱男坦承犯行,並獲得小萱父母諒解,遂依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判朱男3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