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體育捐贈開跑了!企業捐贈運動產業能享150%租稅優惠

記者蔡厚瑄/台北報導

▲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即日起受理捐贈作業至今年11月30日止,右起教育部體育署張儒民科長、劉姿君組長、洪志昌副署長、運動設施組周德倫專委。(圖/記者蔡厚瑄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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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運動產業發展核心之職業運動發展, 並推動相關業餘運動加速職業化進程及發展重點運動賽事, 營利事業可透過教育部設置專戶, 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之主辦單位,享有捐贈金額1 50%列為當年度費用之租稅優惠。本項措施113年捐贈近 200筆、總金額逾新臺幣11億5,000萬元,共有33家受贈 對象受惠,遍及棒球、籃球、足球、射箭、壘球、橄欖球、電競、 高爾夫、健美、排球等運動種類及賽事。114年邁入第4年 執行,教育部體育署已公告114年度專戶可受贈名單, 即日起受理捐贈作業至114年11月30日止。

114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受贈 對象名單,計有32件經核定公告, 總計核定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已逾新臺幣26億元。 營利事業自即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止,可至體育署官網填具「 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專戶」捐贈申請表, 並參照所公告各受贈對象可收受捐贈金額上限,提出捐贈申請, 體育署於受理後將函復結果,以利營利事業進行捐贈。

營利事業獲得同意捐贈通知後,可於今年12月10日前持同意公文 ,並依同意之捐贈金額,以現金、票據交換或匯款方式, 經由國庫經辦銀行,繳交至體育署營利事業捐贈 303 專戶。專戶接受捐贈後,將開立收據給捐贈的營利事業,以利其於明 (115)年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享有捐贈費用以 150%列支之租稅優惠。

體育署表示,114年度營利事業捐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與重點運動 賽事專戶核定受贈完整名單及金額已公告於體育署官網專區(網址: ),歡迎各界踴躍響應。 企業捐贈體育運動可享有稅賦優惠,讓政府、 民間及受贈方達到三贏, 共創擴增體育資源及蓬勃運動產業發展之美好願景。

體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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