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誣告罪成立判10月!翁達瑞給「最後忠告」
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翁達瑞告高虹安誣告案,高遭判有期徒刑10月。(圖/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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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誣告判10月!新竹市長高虹安因不滿旅美教授翁達瑞(原名:陳時奮)的言論提告加重誹謗罪,翁獲不起訴處分後提起自訴,控告高誣告罪。台北地方法院21日判決高虹安有期徒刑10月,全案可上訴。對此,翁達瑞今(23)日再給「高虹安的最後忠告」,呼籲高接受法院判決,誠懇認錯道歉,祈求社會原諒,冀望能有提早假釋的機會。並直言若高虹安仍然提起上訴,他也一定奉陪到底,會讓她付出最終的代價。
全案源於九合一大選期間,翁達瑞在臉書上,發文質疑高虹安辛辛那提大學博士論文恐有抄襲資策會期刊論文之嫌,且被指導教授除名。高虹安因此對翁達瑞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給予不起訴處分,翁達瑞因此對高虹安自訴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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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21日一審宣判,判決高虹安10月有期徒刑。可上訴。翁達瑞當下表示,誣告的成立要件很高,誣告自訴更難打贏,「高虹安的膽大妄為是我勝訴的主因。」
翁達瑞今日再度對此事以「給高虹安的最後忠告」 發文,以下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