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起發光遭控偽造文書!陳維齡「查無事證」不起訴 驚人過程曝光

娛樂中心/台北報導

▲宋逸民(左起)老婆陳維齡被指控不起訴。(圖/翻攝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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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逸民之妻陳維齡日前遭同教會林姓教友指控,處理教會捐款、報酬疑登載不實,涉嫌犯偽造文書罪。去年8月時檢察官以被告身分傳喚陳維齡及證人到案釐清案情,今(2)日台北地檢署偵結,認查無陳女犯罪事證,處分她不起訴。對此記者求證經紀人尚未有回應。

▲宋逸民陳維齡夫妻。(圖/翻攝臉書)

根據NOWNEWS新聞報導,姓教友指控2020年10月5日至2022年6月30日他在台灣藝起發光促進協會擔任攝影及剪輯等工作,陳維齡未經他同意於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15日、2023年4月29日持他私章蓋在協會收據的財務長欄位,交給捐款人,事後經其他教友告知,認陳維齡涉嫌偽造文書。

檢方偵辦時,陳維齡否認偽造文書,辯稱當初開收據有經過林姓教友授權,協會沒有財務長,是為了滿足欄位得到林姓教友授權才蓋章。檢方之後傳喚協會3名員工釐清,證人證述林姓教友的印章蓋在奉獻收據的財務長欄位是經協會同仁約定,林姓教友也同意,因此最後認為陳維齡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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