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高雄酒醉男撞1家4口「1死3傷」檢殺人罪起訴

記者羅欣怡/高雄報導

▲高雄男子黃子洋酒駕衝撞一家4口,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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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子黃子洋上個月26日無照酒駕,撞上正要過馬路看光雕展的林姓男子一家四口,造成林妻傷重不治,林男和兩名女兒重傷,現在還在醫院治療,家人都不敢告訴他們這個惡耗。案發後第18天,高雄地檢署認為黃男的酒駕上路,酒測值高達1.24,認為他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今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重判。

高雄地檢署在短短18天內火速偵結,認為黃子洋在去年12月26日晚間7時20分,酒後駕駛BMW行經河東路、國民街路口時,撞上林姓男子1家4口,造成林妻傷重不治,林男和兩個女兒都受到重傷,至今仍在醫院治療。

黃子洋酒測值高達1.24毫克,並且曾有過3次酒駕紀錄,但仍不知悔改,檢方認為他不顧友人勸阻,執意開車上路,並沿途高速行駛、闖越紅燈、任意變換車道超車、猛採油門又緊急煞車,認定黃子洋明知有可能肇事卻仍開車上路,有「殺人」的犯意,因此依殺人罪起訴,並建請法院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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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酒駕 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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