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劉姓軍人在台中夜店包廂對女性友人襲胸遭判拘役30天。(示意圖,非當事人/資料照)
南投縣1名19歲劉姓軍人,去年間前往台中市南屯區夜店狂歡,並在包廂內與女子小萱(化名)喝酒,他竟趁對方不注意時,先將手繞過友人肩膀,再伸進小萱衣服內搓摸左胸,台中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劉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檢警調查,劉男在陸軍十軍團第58指揮部砲3營服役,去年11月16日凌晨3時許,劉男在X-Cube夜店包廂內,與小萱等人同桌狂歡,過程中他將右手繞過友人肩膀,趁小萱來不及反抗拒時,將手伸入其衣服內撫摸左胸得逞。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發現,劉男使用有攜帶夜店識別手環的右手,伸入小萱衣服內撫摸左胸,大約3秒鐘的時間,小萱發現後立刻伸手阻擋對方,但劉男此舉已涉犯性騷擾防治法。
法官認為,劉男趁小萱來不及抗拒之際,以觸摸胸部的方式性騷擾得逞,對小萱身心造成負面影響,考量劉男坦承犯行,沒有前科,迄今未能達成和解,遂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劉男拘役30天,得易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