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藏鏡人「台中巧虎」開應召站!招11女「全套1500元」狠剝皮抽55%

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藏鏡人「台中巧虎」招11名外籍女從事性交易。(示意圖/資料照)

▲藏鏡人「台中巧虎」招11名外籍女從事性交易。(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綽號「巧虎」的不明人士以「藏鏡人」身份經營應召站,由張男、林女擔任皮條客替他經營,每月領取4萬元薪資,並招攬11名外籍女子在某分租套房內從事性交易,每15分鐘收取1500元,而應召女可分得700元,其餘800元則歸「巧虎」。不過張男遭逮時向警方辯稱「工作未滿1月,從未領過薪水」,最終被依《圖利容留性交罪》各判9月、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

自113年5月起,「巧虎」以每月21萬元租下台中某房屋,且招攬11名外籍女子在某分租套房內從事性交易,每15分鐘收取1500元,應召女可分得700元,其餘金額則歸「巧虎」所有。直到同年9月時,「巧虎」以每月4萬元僱用張男、林女擔任現場負責人,負責準備保險套、紙巾、打掃、監看監視器把風。

同年10月25日時,警方持搜索票前往,當場查獲3名應召女及3名男客正在從事「全套」性服務,另外還有8名應召女則正在站壁攬客,當場將11名應召女、3名男客、4450元不法所得及多樣證物查扣帶回。

檢警訊問時,林女供稱,直至被警方查緝為止,犯罪所得為16萬元;張男則辯稱,因工作未滿1月,所以尚未領到報酬,而抽成款項由女子自行放置屋外架子,從沒人看過「巧虎」本人的廬山真面目。

台中地院審酌,張男坦承犯行、林女否認犯行,2人與「巧虎」均為本案共同正犯,多次容留女子與人性交易,各別以11罪論處,分別判處張男9月、林女1年有期同型,均可易科罰金,一日一千折算。

#巧虎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