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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沒言論自由!富察遭中國判刑3年 矢板明夫:對人權的嚴重迫害

政治中心/黃韻璇報導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遭中國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有期徒刑3年。(圖/翻攝自Brilliant Time 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YouTube)

▲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遭中國依「煽動分裂國家罪」判有期徒刑3年。(圖/翻攝自Brilliant Time 燦爛時光:東南亞主題書店YouTube)

中國國台辦昨(26)日表示,八旗文化總編輯富察(李延賀)被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當事人已「伏法認罪」。日本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就直言,「這絕對是對人權的嚴重迫害」,更分享中國監獄中暗無人道之處。

富察於前年返上海探親、處理戶籍註銷等事宜後失聯,國台辦26日舉行例行記者會,陳斌華表示,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於今年2月17日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

矢板明夫表示,作為一個出版人,富察僅僅因為曾經在台灣出版過一些中國不喜歡的書,就被關進監獄,這絕對是對人權的嚴重迫害。大嘆「唯一感到一絲慶幸的,是和其他案件相比,富察的刑期沒那麼長。再過一年多,就應該可以出獄和家人團聚」。

矢板明夫指出,比富察早半年被逮捕的楊智淵被判有期徒刑9年,兩個人的不同之處,是楊智淵曾經是政治圈的人,而富察則是文化人。富察被失蹤之後,先有40人、後有350人的作家、媒體人連署救援,台灣的大半個文化界都站出來了,之後又不斷發聲。矢板明夫認為,這些聲明應該是發揮了一定的作用。

最後矢板明夫也呼籲大家繼續關心富察、支持富察,因為中國的監獄也是一個暗無人道的地方。他分享曾經在中國以莫須有罪名被判刑、服役過的李明哲透露,中國的監獄就像血汗工廠,服刑者被強迫勞動,很少有休息時間,初期監獄裡的食物經常都是有餿味的,因為李明哲妻子的曝光和支持者的聲援,後來才有所改善。

矢板明夫強調,富察是因在台灣出版而獲罪,「我們支持富察,就是支持和捍衛台灣的言論自由,讓我們一起等富察回家」。

#富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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