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官認為陳怡君曾「提醒」下屬如何面對檢調。(圖/翻攝畫面)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3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高等法院撤銷發回,士院20日下午3點重開羈押庭,庭訊不到1小時,法官逆轉裁定收押禁見。理由出爐,認陳怡君的民代身份,有相當影響力,還曾經提醒下屬如何面對檢調機關,同案被告之供詞亦多有維護陳女之情,且供詞與證人供述多有出入,足認有勾串之虞。
士林地院認為,陳怡君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犯嫌重大。又陳女和相關證人關係密切,擔任台北市議員之民代身份,自有相當影響力,且陳女曾提醒下屬,如何面對檢調機關,同案辦告之供述亦可見多有維護陳女之意。
另考量陳怡君就重要案情,所述與相關證人之供述有所出入,何者為真,還有待檢警持續調查,難以目前偵查所得之證據資料及強制處分之情,排除陳女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可能性,因此足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考量陳怡君涉犯貪污罪為7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可預見將來處罰非輕,趨吉避凶、脫免刑責乃基本人性,因此有刑事訴訟法羈押之事由,檢方聲請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於法並無不合,應予准許。
陳怡君因被控以親弟、弟媳等親友為人頭,詐領300萬元助理費,日前被檢調搜索傳喚,士林地檢署訊後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方法院裁定100萬元交保。胞弟陳衛德及弟媳各1萬元交保,綽號「饅頭」的辦公室主任張惠霖則收押禁見。
不過陳怡君的交保裁定,士檢抗告後,高等法院裁定撤銷發回。理由是高院認為,原裁定並並未說明具保處分與降低案情陷入晦暗的關聯,且仍有助理未到案,原裁定未考量陳怡君不會有勾串可能及如何達到避免勾串等。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