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新光三越威力強大,造成內部全毀,4人不幸罹難。(圖/翻攝畫面)
新光三越百貨氣爆,導致兩名員工及兩名遊客不幸罹難,台中地檢署相驗釐清死因,發現爆炸力道強烈,相驗結果判定 4 名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台中地檢署表示,四名死者包括陳姓男樓管、林姓死者(女性,百貨職員)、鄧姓死者(男性,澳門籍) 、盧姓死者(女性,澳門籍)等 3 名,於下午 3 時 50 分許完成相驗。相驗結果,判定 4 名死者多因頭胸部外傷、胸腹部鈍挫傷、導致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澳門一對爺爺奶奶不幸在此氣爆中罹難,家屬跨海抵達台灣,趕赴殯儀館認屍,場面哀戚。(圖/記者吳泊萱拍攝)
刑案調查部分,由鄭葆琳主任檢察官、李承諺檢察官及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保四總隊支援警力等專案小組成員持續查辦。警第六分局昨(13)日通知案關之百貨公司職員、瓦斯業者、裝修及拆除業者等 16 名證人到案說明,晚間至本署進行複訊,經 9 組檢察官漏夜訊問,於今(14)日凌晨 2 時50 分許完成複訊,諭知 16 名證人全部請回。
消防署官員在台中市政府的簡報中指出,根據警方筆錄,新光三越12樓施工計畫從2月10日到3月12日,並且已於1月25日將施工計畫寄到台北總公司用印,但還未跟交通局申報;2月10日工班進入12樓進行拆除作業,拆到2月12日;13日當天上午約10點半,現場有人供稱看到廠商使用砂輪機切割瓦斯管線,施作到東北側附近時就發生爆炸。
地檢署指出,此事故相關人員是否涉及刑法之過失致死、過失傷害及公共危險等刑事責任,專案小組將會儘速調查、審慎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