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男子返家撞見陌生男在窗台,以為抓到妻子外遇,結果自己吃官司。示意圖。(圖/翻攝自Pixabay)
台中市張姓男子前因帶小三上摩鐵遭妻子衝入抓姦,怒告強制罪。他去年回家時發現妻子神情有異,拿手機錄影發現窗台躺著一名男子,當場報案說「我老婆帶1個男生躲在家裡」。妻子打算帶男生開車離開,張男還拉扯鐵門不給通行,結果自己也吃上強制罪官司。張男雖辯稱只是調查有無侵入住宅情事,但二審法官不採信,維持原判判20日拘役;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已婚的張姓男子108年間,曾帶小三到摩鐵開房間,遭妻子和其友人抓姦,張男跟小三合告對方強制、傷害等罪。去年某日,張男開車回家發現鐵捲門打不開,妻子的車停在車庫內,他驚覺有異拿起手機錄影。
妻子見張男回家,直說「不要疑神疑鬼好不好,自己在外面找小三,你還要疑神疑鬼是不是」。張男回,「沒有疑神疑鬼,那就走進來看裡面有沒有人」,結果走到2樓主臥室窗台外,就看到林姓男子平躺在窗台上。
妻子見狀立刻帶著林男到車庫要開車離去,張男見鐵捲門開啟,就用手拉扯不讓門打開。最後鐵捲門終於上升到車可離開的高度後,雙方對峙才結束,妻子隨後也狀告張男涉嫌強制,但張男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是要調查有無侵入住宅情事。
台中地院認為,依張男現場蒐證畫面,認為張男在過程中沒有對住宅遭不明人士侵入,或妻子遭威脅、意外的擔憂。報警時也全無提到侵入住宅,反而向警方訴說妻子與男子同處一室。
法官認為,張男妨害妻子與林男離開,並非要「逮捕現行犯」,而是「阻撓配偶與疑有不正當關係之第三人離去」,事證明確,最後依強制罪未遂罪判拘役20天。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後,維持一審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