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震驚社會的小燈泡命案!36歲王景玉於3年前涉嫌在北市內湖當街斬殺女童「小燈泡」,因罹患思覺失調症,一、二審均遭判無期徒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15)日再度開庭,原打算傳喚精神科醫師對王進行精神鑑定,但開庭時,王景玉卻不斷喃喃自語、咧嘴傻笑,委任律師黃致豪則指王可能發病,要求法院重新審酌其「就審能力」,最後高院諭知擇期再開,將王景玉還押時,他卻一改傻笑狀態,面色凝重離開。

▲高等法院更一審再度開庭,兇嫌王景玉卻疑似發病不斷傻笑,法官最後諭知擇期再開,將其還押。(圖/資料照)
有精神疾病、毒品前科的王景玉,於2016年3月28日上午11時許,事先至大賣場購買剁骨菜刀,隨後在台北市內湖街頭隨機砍殺3歲劉姓女童「小燈泡」,「小燈泡」遭割喉、斷頸慘死,而在一旁的王姓母親全程目擊女兒被亂刀砍死,當場崩潰,王男在警民合力下被制伏後,被制伏時王男還供稱,自己是古代聖君「堯舜」之一「堯」,必須殺人才會有四川嬪妃與其傳宗接代。
一、二審均認定王男罹患思覺失調症判無期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高院更審期間,王男除自認患有精神疾病,向法官要求減刑,庭訊過程中還疑似病發,突然聲稱「我是溥儀,籍貫浙江,她是閻羅王,因閻羅王要投胎才殺她」,其律師遂要求重做精神鑑定;更一審准許擴大對王男精神鑑定,請中央警察大學教授沈勝昂針對王男有無教化可能、再社會化可能做鑑定,此外,更一審並已發函給台北榮總精神部主治醫師劉英杰及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吳建昌,委託對王男進行補充鑑定。
高等法院更一審15日再度開庭審理,原預計傳喚榮總精神部主治醫師劉英杰,對王景玉做精神鑑定報告,進行交互詰問;但在整個庭訊進行約25分鐘期間,王男卻不斷咧嘴傻笑,還喃喃自語聲稱聽到自己的聲音,也無法與律師對談,委任律師黃致豪認為王男疑似發病,遂建請法院重新審酌他是否具有「就審能力」再開庭審理。
但檢方認為王景玉仍具有「就審能力」,質疑是律師有意拖延訴訟,最後法官諭知本次庭訊暫停,將擇期開庭審理;而王景玉在還押時,面對記者詢問卻頓失一改傻笑狀態,面色凝重拒絕回應地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