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實在很誇張!新北市一名江姓男子,從2003年到2015年間,共犯下9起酒駕遭判刑紀錄,去年間,他到新北市某卡拉OK店唱歌飲酒,隔天早上竟然直接騎機車上班,之後遭到警方攔查,發現他的酒測值達0.4毫克,加上先前的紀錄,共累積10件酒駕紀錄,高院審理時,認為江男屢犯不改、一再酒駕,嚴重威脅用路人安全,判他10月徒刑定讞。

▲酒後駕車非常危險,請勿觸法。(示意圖/資瞭照)
據了解,江男從2003年開始,直到2015年間,就犯下9條酒駕紀錄,其中最輕的為罰款3萬6千元,第8次酒駕時,還被判刑1年,第9次酒駕時,被判刑10月,服刑後後直到2017年2月間才出獄。沒想到歷經多次教訓,江男仍不知悔改,去年6月間,他到新北市某卡拉OK店唱歌飲酒到凌晨,早上就直接騎車出門上班,卻因為搖晃遭警方攔查,發現他身上有濃厚酒味,酒測值達0.4毫克,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高院審理後認為,江男不斷酒駕,危及用路人安全,判他10月徒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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