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妙齡OL在朋友的生日派對中認識林姓男子,倆人相談甚歡,因此跟著友人們連續續了4攤酒局。由於女子喝了太多酒爛醉不醒,而與該女住在同區的林男則自告奮勇表示要帶她回家。女子隔天醒來返家後發現身上有「異味」,努力回想才驚覺自己遭到林男性侵,故怒而對林男提告性侵。

▲女子酒醉遭友人性侵。(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事發在去年12月9日,該名OL與林男因參加友人聚會認識,倆人在席間相談甚歡,在聚會結束後也跟著友人到林森北路錢櫃KTV、中華路錢櫃KTV、好樂迪KTV西門店續攤。因為接連喝了好幾攤,OL早就已經爛醉如泥,這時林男便表示可以順便帶OL回家,友人們也放心幫忙叫了UBER便離去。
沒想到當OL清醒時,發現自己在林男的住處,但由於自己衣衫整齊,加上林男在她清醒後還騎車載她返家,讓OL一開始沒有懷疑。但回到住處後,OL換衣時聞到自己身上有股異味,再仔細回想依稀發現林男對她脫褲,自己也有說「不可以」,另外OL也有林男拿衛生紙擦她下體的印象,果真OL在聞了自己的褲子後,確認那是「嘉明味」,因此控告林男。
林男到案後坦承與OL發生性關係,但表示是OL自己將腳跨到他身上,他才會忍不住。但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發現,OL早就已經喝到意識不清,故將林男依乘機性交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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