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好心被雷親!今年1月,新北市一名翁姓男大生在三重區看到一名林姓婦人牽單車走路不小心摔倒,立刻上前攙扶,確認林婦沒事後就離去,沒想到事後竟然接到法院通知,是林婦告他「肇事逃逸」,讓男大生煩惱到多天睡不著覺,所幸監視器畫面一查,終於還男大生清白。
根據處分,男大生當時將車停在新北市三重區永福街一帶,剛好見到林婦牽著單車走過,不過似乎是「被撞到」跌倒,男大生見狀立刻上前攙扶,路人們則幫忙報警,男大生確定林婦身上只有些微擦傷,沒大礙後就離開。

▲單車示意圖/翻攝自微博
沒想到之後警方依據林婦筆錄,指是男大生發動汽車往前移動又突然煞車,才會讓後方的她跌倒,因此將男大生列為肇事逃逸案件嫌疑人,要他到案說明,還開出肇事逃逸罰單,讓男大生十分傻眼,出庭極力喊冤,「好心下車幫忙竟被法辦」,煩惱得睡不著。
所幸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林婦牽著單車「已經經過男大生車輛前方」時,突然停下來查看座墊,接著以前輪在後、後輪在前的方向繼續走,可能是因此導致自己摔倒,因此今(4日)處分翁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