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顧元松、何冠毅/台北報導
遇上行車糾紛、緊急情況該怎麼辦?首先待在車上冷靜報警,並且隨時錄影蒐證,而且切記鎖好車門緊閉車窗,千萬不要再多做挑釁。更重要的不要隨意反擊,因為恐怕因此吃上官司!因為正當防衛指的是,正確阻擋對方攻擊,或是危害生命下做出反擊,如果反過來蓄意衝撞,或是下車和對方互毆,恐怕害自己吃上毀損或傷害罪,明明是受害一方,最後變成加害。

▲若反擊很容易被認定成互毆。
遭攔車女乘客:「我們在那個環河快速道路,有一個人一直要拿刀砍我們,喂?」
轎車被騎士拿刀追著跑
遭攔車女乘客:「啊!他的車牌號碼是XXX」
反擊怒撞持刀騎士,人慘摔擋風玻璃上,遇到行車糾紛被攔車,可別像這樣主動出擊。

記者何冠毅:「真的遇上攔車,行車記錄器隨時記錄,但是如果對方是走出鏡頭之外,或是沒有安裝行車記錄器,就拿出手機隨時錄影記錄一切。」
記得車門鎖好、窗戶緊閉,千萬不要輕易下車,先找救兵、手機撥打110,待在車內等待警方到場,也不要多做挑釁行為,但緊急情況像這樣加速撞上去…
下車扭打、擊退對方是不是正當防衛很難斷定,關鍵在於有沒有必要性!

北市警局交通分隊長王偉宇:「如果你有駕車衝撞對方的行為的話,這個部分可能會觸及到刑法的毀損罪,如果有撞到人可能會有傷害罪。」

▲曾有駕駛用防狼噴霧防身被依傷害罪起訴。
曾有駕駛遇到行車糾紛,為了保護一旁妻子拿防狼噴霧怒噴對方,結果被依傷害罪起訴。沒動到對方身體都有刑責,更何況直接反擊!
正當防衛指的是正確阻擋對方攻擊,或者危害生命下做出反擊,如果這樣的條件,很容易被認定變成互毆。

開車民眾:「就可能報警吧,只能這樣吧。」
開車民眾:「逼著他,往你怎麼樣還是自己吃虧。」
躲避算保命最高原則,遇到攔車出手、出拳或是直接撞對方,恐怕吃上毀損傷害罪,衝突發生冷靜報警,行車紀錄器對準錄下去,才不會受害變加害吃上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