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啟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36歲陳姓男子,前年3月與林姓友人相約吸食毒品海洛因,陳見林吸到意識不清、陷入昏迷,擔心出事,竟將林搬到車上直接丟棄馬路旁,自己再到超商打119報案,最後林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新北地檢署認定陳沒有及時將林送醫,耽誤黃金救援時機,導致林中毒休克死亡,今天將陳依遺棄致死罪提起公訴。

▲陳男狠心將隊友遺棄致死,被檢察官起訴。(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起訴書指出,36歲陳姓男子在2016年3月6日凌晨,與林姓友人相約到陳位於新北市三重區住處吸食林的海洛因,吸到清晨,林無法說話,陷入昏迷;到了上午10時許,陳擔心出事,又不敢叫救護車,竟將林搬到車上,將車開到中正北路、大仁街口,並將他丟在馬路旁,當時林仍有呼吸心跳。
陳將林丟包7分鐘後,到超商打119,救護車趕到將林送醫,到院前林已經沒有生命跡象,並在下午因中毒性休克及呼吸衰竭宣告急救無效死亡;檢警循陳的車號,追出身分,將他帶回。陳承認犯行,供稱是因吸毒才不敢報警、也不敢將林送醫,檢方認定遺棄致死犯行明確,將他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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