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吳姓婦人兩年前和丈夫吵架後離家,和另名劉姓男子同居,吳女丈夫懷疑妻子在外頭有新歡,找來友人一起到小王住處抓姦,當場看到僅穿著薄紗的妻子,憤而提告通姦。

▲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吳女丈夫去年7月間,打聽妻子和情夫同居處,找來友人一同抓姦,一打開門就看到妻子全身上下僅穿著一件薄紗睡衣,僅穿著內褲的劉男見狀後,立刻嗆聲「我是她男友、你是誰」,吳夫則回嗆「我是她老公」,兩人當場發生爭吵,事後吳夫氣得告通姦和離婚。
檢方偵辦時,2人皆否認有性行為,由於現場沒找到衛生紙或保險套,檢察官以僅憑穿著單薄無法認定有親熱,對2人不起訴,不過,法官認為,吳女深夜和男性獨處一室,且穿著性感,已逾越一般朋友交往關係,以違背婚姻忠誠判准離婚,還得賠償丈夫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