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國瑞、賴建志/宜蘭報導
性侵男童犯案累累,竟然沒有電子腳鐐監控!性侵男童的陳姓男子,分別在1999年、2003年連續兩次用同樣手法侵犯男童,入獄服刑12年半,今年7月才出獄,沒想到再度犯案。當地民眾都知道這號人物,雖然小心提防,卻也奈何不了他。檢警也無法有效對他進行監控,因為電子腳鐐只適用於假釋性侵犯,陳姓男子服刑完畢等於只有前科,不需要配戴電子腳鐐,也成了性侵累犯監控的一大漏洞。

▲陳姓男子多次性侵男童。
銬上手銬和腳鐐,性侵學童的陳姓男子犯案後被逮,他把小朋友騙到工地後性侵得逞,村民得知消息也加入圍捕行列。

▲民眾在line群組互相傳遞陳姓男子資訊。
民眾用line互相聯絡,一開始發現男子,說「有位光頭人士騎單車對兒童性侵,請巡守隊員注意,發現通知我」,後來就傳出落網消息。但讓附近民眾氣憤的是,這個人經常就在附近到處晃,卻沒有上電子腳鐐進行監控。

▲電子腳鐐只適用於假釋犯,陳男已服刑完畢不在此限。
就是這種電子腳鐐,通常用在性侵假釋犯,經檢察官同意戴上電子腳鐐手銬監控,直到保護管束為止,3個月評估一次。
陳姓男子分別在1999年、2003年用同樣手法侵犯男童,2005年因為2案入獄服刑,2017年7月出獄,服刑12年半,因為不是假釋犯,不符合電子腳鐐使用時機,反而失去了監控機會。

▲法務部研議修改電子腳鐐適用時機。
檢方亡羊補牢,有鑑於陳姓男子有很大的機會再度犯案,已經將他聲押。法務部也研議修法,修改電子腳鐐時機,但已經服刑完畢的前科犯,考量人權的情況下,是否要繼續使用電子腳鐐,恐怕也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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