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宜蘭報導
宜蘭一名30歲廖姓男子,涉嫌在街頭襲胸,共有六名女學生受害,檢警調查,從去年8、9月開始,廖姓色狼在宜蘭市多處地方佯裝跌倒,再趁機對女學生摸胸,得逞後逃逸。宜蘭地方法院審結,認為廖男犯《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應執行10個月徒刑,得易科30萬元罰金。

▲推倒女學生或是自己裝跌倒目的只有一個:「襲胸抓奶」。(示意圖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廖姓男子從去年8月初開始,分別在宜蘭市女中路段、宜蘭大學等地,看見穿著制服的女高中生,或者是看起來未滿18歲的女性,他刻意靠近,假裝跌倒,趁機對女學生摸胸得逞後逃逸。其中一次,廖男來到東港橋下,尾隨一名穿著高職制服的女學生,廖男如出一徹,刻意靠近女學生,趁她側身相讓時,卻突以手抓住她的右手肘,把她往後推,再突然對女學生襲胸,臨走前還說了一句抱歉,逃離現場。被害女學生事後報警,警方清查共有6人受害。廖男到案後,也坦承的確有摸胸抓奶的行為,檢察官以強制猥褻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