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來台發展演藝事業的香港女歌手莊茜佳,因經紀人日前發現她的照片,被基隆市一間整形診所盜用,成了診所招牌廣告,主張診所侵害肖像權,且讓民眾誤以為莊茜佳有整形,嚴重損害藝人形象,對診所提出民事求償269萬餘元,並登報道歉。基隆地院日前判決診所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蘋果》報導,法院調查,在市區經營整形診所的劉院長,今年2月擅自將莊茜佳的照片製成140公尺廣告招牌,懸掛在診所2樓,並標榜「你要的完美,我們可以幫你實現」。經紀人發現後,向劉男求償工作損失269萬,並要求刊登三大報娛樂版道歉。劉男主張不知違反,質疑她不是知名人士,更稱是委託給友人協助設計廣告構圖,怎料友人擅自上大陸網站抓圖。
法院認為,診所盜用照片固然侵害肖像權,但實質損失並沒有到200多萬,判決整形診所須賠女歌手精神撫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據悉,莊茜佳畢業於香港城市大學雙語系,出生於香港的她精通粵語、國語、英語、日語四國語言,再加上她那170公分身高的亮麗外型,在三年前就因為朋友的推薦,到一家娛樂經紀公司參加徵選,馬上就被選為香港的女子組合「Sparkling Girls」並開始出道,後來轉往台灣演藝圈發展,發過單曲也曾到杜拜擔任旅遊主持人。

▲香港女歌手莊茜佳,外型甜美。(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