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婦人駕駛BMW名車外出購物,卻沒有作出匹配名車身分的事情,反而是併排停車遭檢舉。原本警方裁罰600元「併排臨時停車」,但婦人不滿,區區600元也想省,申訴表示自己是「併排停車」。結果從善如流讓她申訴成功,改「併排停車」罰2400元,比原來還多。

▲罰單示意圖/資料照
這名婦人提出申訴後,警方檢視檢舉光碟發現,婦人下車買東西高達3分鐘以上。不符合「臨時併排停車」,反而是「併排停車」。不過一碼歸一碼,就事論事。警方先給處理的員警行政懲處,然後寄信給婦人,罰單本來要收600,感謝婦人誠實告知,現在要改收2400。
婦人600不願意付,當然也不想付2400。收到更正通知書驚呆了,於是再申訴要改回臨時併排停車。原來過去婦人就有併排前科,結果申訴,警方以為搞錯就撤銷。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出來跑的遲早要還,重罰婦人2400元新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