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名「江建文」的43歲本土劇演員江辛格,今年5月在台北市萬華區誘騙一名在街頭賣口香糖的女子回家性侵,女子奮力反抗卻被江男打傷。事後,江男被捕並收押,台北地檢署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

▲圖/翻攝自江辛格臉書
檢方調查,被害女子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平常在萬華賣口香糖維生。今年5月,江辛格自稱是附近麵店員工向被害女子搭訕,並以「我看妳滿頭大汗,要不要來我家休息一下」等理由,誘騙被害女子返家性侵,女子奮力掙扎反被毆打成傷,最後仍遭性侵得逞。
江男偵查中不否認曾和女子發生性行為,但辯稱雙方是你情我願,卻交代不清為何要把女子打得遍體鱗傷。被害女子證稱,因為賣口香糖的關係曾見過江男幾次,當時江男找她聊天並邀她回家時,她覺得江男應該不是壞人,沒想到江男竟然想欺負她。檢方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江男。
《蘋果日報》報導,江辛格10年前就曾在當時的台北縣中和市(今新北市中和區)華中橋頭,拿自己拍戲的劇照隨機搭訕一名女子,他見與對方聊得投機,藉此邀約女子回家喝酒聊天,酒過三巡後強拉女子進浴室性侵得逞,事後挨告遭到起訴。不過法院審理期間,被害女子對於遭到性侵的過程、次數,前後供述不一。法官因此認為江男罪證不足,判處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