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78歲黃姓老婦人去年接到「假檢警」的電話,以身分證被盜用、涉及不法等理由,要求婦人轉匯款,對方保證監管1年後就可全數領回,期間不時打電話強調不可洩密,還慰問近況讓她卸下心防,黃婦前後共匯出新台幣1630萬餘元,等到1年期限已到,她至刑事局找當初接洽的「北市刑警大隊長黃明昭」,才知道自己受騙上當,氣得差點暈倒。

▲黃婦先後前往台灣銀行民生分行、松江分行,合作金庫東門分行匯款。(圖/資料照)
去年4月,黃婦手機接到自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陳瑞仁」、「北市刑警大隊長黃明昭」的電話,對方以身分證遭盜用、涉及不法、存款需要管收等理由,要求匯款,黃婦信以為真,隨後在4月11日至5月9日間,前往銀行臨櫃匯款共5次,匯出高達1630萬餘元。
之後,假檢警不時打電話給黃婦說明「辦案進度」,並強調其不能洩密,1年後就可領回全數鉅款,電話中還慰問健康狀況,親切地要求保持連絡,讓黃婦更不疑有他,傻傻等待1年期限到來,直到23日上午找到正牌的黃明昭,對方告知稱「妳被騙了」,才驚覺自己慘遭詐騙。
而案發事隔已超過1年,許多影像、資料已無法取得,警方研判詐騙集團設定1年期限,期間還打電話噓寒問暖,就是要讓被害人安心,好讓可供檢調追查的線索消失,並藉機觀察黃婦是否有更多積蓄可供詐騙。(整理:實習編輯吳姵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