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是「愛不逢時」!高雄市一名郭姓男子就讀專科時,曾追求過李姓女同學卻失敗,17年後各有家室的兩人重燃愛火,李女丈夫驚覺被戴綠帽,氣得提告妨害婚姻,法院判決郭男與李女4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得易科罰金,另外再付30萬給李女丈夫。

▲郭男、李女兩人17年後重燃愛苗。(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女丈夫追問妻子是否外遇,李女坦承與人出軌,丈夫氣不過,致電郭男詢問是否與李女發生過性行為,郭男因李女丈夫強逼承認上過床且為顧及李女家庭完整,謊稱與李女發生過2次性行為,不料李女丈夫將對話錄音,以「妨害婚姻」的罪名告兩人通姦;李女丈夫勝訴後另要求100萬的精神賠償費。而李女在法庭辯稱與郭男只是同學關係,因丈夫出軌,才藉此機會離婚報復。
郭男供稱,17年後兩人在聚會中重逢,李女向郭男表示自己一個人帶小孩,沒有丈夫,郭男不覺有異便與李女交往,殊不知李女尚有婚約關係,且兩人僅有愛撫、親吻,並沒有性行為。法院指出,兩人行為可疑,郭男在錄音中坦承兩人確實發生過性行為,二審時,法官認定兩人通姦、相姦,改判他們4個月有期徒刑定讞,得易科罰金,還要再多負擔30萬的精神賠償。(整理:實習編輯廖俐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