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男子自稱於5年前撿到張姓男子的身分證,日前因酒駕闖禍擔心觸法,竟異想天開冒充張男身分應訊,張男因而觸犯公共危險罪,遭罰5萬1千5百元。張男收到法院判決書時,至派出所查詢才發現根本是遭人假冒身分,事件一出也讓他氣憤直呼「我們長得根本不像,警察還移送,真草率!」

▲示意圖(圖/翻攝畫面)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張男於本月21日接獲法院簡易判決書,內容指他9月27日在高雄市楠梓區酒駕出車禍,酒測值0.47毫克。對此,他原以為是詐騙集團,到派出所向警方求證,才發現他遭到一名31歲的男子鮑慶仁冒名應訊。
警方調查,鮑男開著女友媽媽的車涉酒駕,鮑男坦言,五年前撿到張男身分證就將個資背起來,日前因酒駕撞計程車再擦撞兩輛路邊的汽車,擔心刑責與賠償問題才冒名應訊,不過,張男卻強調,個人相關證件從沒有遺失。對此,警方表示,將行文法院說明張男身分遭冒用,撤銷罰單,並依規定懲處警員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