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蕭宥宸報導

▲檢方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圖/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檢方估算弊案涉不法利益121億元,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獲北院三度裁准,但地主、威京集團旗下鼎越公司不服,三度抗告成功。北院24日四度開庭審查,檢方與鼎越委任律師激辯。
鼎越委任律師主張,京華城已經「放棄」20%容積獎勵,那麼不法利益就不再實現,且建築完成後才能在市場上交易,也才算享有容獎,如今八字還沒一撇,不算已經實現的不法利益。加上土地目前信託在新光銀行,如果被扣押恐構成違約,銀行可以暫停撥款,因此若持續扣押,京華城改建案恐怕也將淪為爛尾樓。
檢察官則表示,京華城不法容積開發利益約121億元,檢方聲請扣押土地的價值約142億,並沒有過度扣押或不符比例原則的問題。且因為沈慶京名下沒有財產,扣押沈實際掌控的鼎越土地是最後手段,若不扣押土地,恐怕會損及未來追徵不法所得,因此扣押土地絕對有必要性。
檢察官並指出,中石化代子公司鼎越發表的股市重訊寫著「暫緩」容獎,開庭卻改稱「放棄」,質疑鼎越重訊難道是在誤導大眾嗎?因此檢方不會同意沒有擔保金。全案候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