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余國棟報導

▲上市上櫃公司需注意重訊處理程序,以確保股東權益。(示意圖/PIXABAY )
櫃買中心對樺晟公司違反資訊申報及重大訊息處以違約金5萬元。櫃買中心表示,樺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202) 未申報114年3月營業額、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限額及明細表、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訊,另有獨立董事辭任、董事會通過私募案暨重要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等情事,未依規定期限申報及發布重大訊息,核有違反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及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櫃買中心爰對該公司併處以違約金新台幣5萬元。
櫃買中心強調,樺晟電子須限期改正,並強化公司治理,確保資訊公開透明,以維護投資人權益,投資人則應密切關注,該公司後續公告申報情形。
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為資訊揭露透明的基石,一旦出現疏漏,不僅可能影響公司聲譽,甚至將引來主管機關處分,對於股價與投資人信心,都將產生間接影響,提醒市場各公司需強化治理體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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