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胡姓男子向3名子女討每人7235元扶養費,直到他死亡為止,法官駁回理由曝光。(示意圖/pixabay)
台南一名胡姓男子在與妻子離婚後,與妻小斷絕聯繫,近年胡男因車禍導致左腳受傷,喪失工作能力,因而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3名子女每個月支付7235元扶養費,直到他死為止;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駁回胡男請求,免除3名子女扶養義務。
判決書指出,胡男與妻子結婚後,育有2子1女,夫妻於91年4月24日離婚後,就此不曾再與妻子見面,至今已經23年;胡男自己在外租屋,近日因前年車禍導致左腳受傷,再加上罹患泌尿疾病及高血壓等慢性疾病,無法穩定工作。
胡男現在每個月僅靠國民年金4774元維生,無力支付每個月3000元的醫療費用及6000元房租,因而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3子女每人每個月支付7235元扶養費,直到他離世為止。
3名子女請求法院免除他們扶養責任,他們指出,胡男過去遊手好閒又好賭,對家庭毫無責任感,變賣母親賺取家用的針車與嫁妝摩托車作為賭資,家中更不時有債主找上門,使母子4人生活於恐懼之中。不僅如此,胡男為了籌措賭資,還偽造母親簽本票向地下錢莊借錢,還不時拳腳相向。
法院審理後認為,胡男確實未正當理由長年未履行扶養與照顧義務,且相關情節重大,胡男及子女對此事實亦無爭議,駁回胡男的扶養費請求,並正式免除3名子女對其的扶養義務。全案可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