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一名身懷6月的孕婦做完產檢搭公車回家,卻遭一名陌生男子尾隨至高雄大樹區斜張橋下性侵。(圖/翻攝畫面)
這陰影一輩子恐怕都難以抹滅!去年7月10日正值夏天,一名身懷6月的孕婦做完產檢搭公車回家,卻遭一名陌生男子尾隨至高雄大樹區斜張橋下,持菜刀抵住孕婦頸部威脅,並推落水溝性侵得逞,所幸呼救聲被路過夫婦發現出言制止,張嫌遺留菜刀徒步逃逸,警方逮到他時人就站在另一處公車亭,是否再找下個犯案目標沒人敢定奪,被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判處6年8月,並需監護5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張男與孕婦素不相識,卻於去年7月10日下午14時許在公車上鎖定對方為作案目標,女子在大樹區一處公車站下車後遭一路尾隨,回頭發異狀想求助時已來不及,整條路空蕩蕩。

▲▼斜張橋下車來車往,嫌犯看準人煙稀少犯案。(圖/翻攝畫面)

張男見斜張橋下四處無人,亮出菜刀抵住孕婦頸部強壓推到牆上侵犯胸部後,又推落水溝內脫褲指侵得逞,正當準備更進一次時,被路過王姓夫婦看到,上前出言喝斥制止並拍照,張男寡不敵眾丟了菜刀徒步逃離現場。警方依據證人提供相關特徵,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經調閱監視器影像過濾比對,循線於旗山區旗南三路攔查張嫌,人就站在公車站牌旁,讓人背脊發涼,不敢想像是否再找下一個犯案目標。

▲男子還手持菜刀架在孕婦頸部威脅束手就擒。(圖/翻攝畫面)
面對警方詢問為何犯案?他裝傻矢口否認,行徑令人髮指,警方依準現行犯逮捕張嫌帶返派出所釐清,並扣得上開菜刀1把,全案訊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猥褻)移送偵辦,
張男坦承犯行,醫院鑑定張雖因腦功能障礙,達輕度障礙程度,但理解力尚可且定向感佳,依其案件發生前之規劃,案發過程之執行判斷,評估被告之辨識其行為違法能力無明顯缺損。
經橋頭地院審理,張男有妨害性自主等多項前科,並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而依攜帶兇器強制性交罪判處6年8月,執行完畢後令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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