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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發現金/法案最快今出委員會!普發法制化?主計長:原則上不支持

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強調,普發現金具有特殊目的,並非適合長期法制化措施。(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頻道)

▲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強調,普發現金具有特殊目的,並非適合長期法制化措施。(圖/翻攝自Youtube@國會頻道)

國民黨主張普發現金新台幣1萬元,並提出修正預算法的提案,立委關注是否能將“還稅於民”法制化。對此,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今天表示,原則上不支持這項法案,並強調普發現金最初的目的在於振興經濟,因此才會有特別條例送立法院審議,並非常態性措施。

今天,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與審計部審計長陳瑞敏列席報告,並回答立委質詢。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質詢時,詢問是否認為將“還稅於民”常態化、法制化沒有討論空間。陳淑姿表示,從政府的立場來看,原則上不支持這項法案。

林德福則提到,政府曾經普發過6000元現金,未來是否能將此作為普發現金的門檻。他進一步詢問,若中華民國是一隻績優股,為何無法發放股利來實現普發現金。陳淑姿回應說,政府當然是績優股,但並非每年都擁有財政盈餘。

陳淑姿指出,當初普發現金的發放有其特殊目的,主要是為了加速經濟振興與促進疫後消費,並且當時的經濟成長率僅為2.1%。因此,政府才提出特別條例,並經過立法院審議後編列預算,確保現金發放能夠維持經濟成長。

她還強調,若稅收實徵超過預算數額,並不代表當年度財政有盈餘,需先彌補短缺並扣除法定還本後,才是政府可用的財源。累計盈餘必須等審計部確認後,才能進一步編列預算。政府的財政資源將會優先用於民生、弱勢及國防等重要項目,不一定要發放現金才算是對民生有利。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質疑,政府是否因為台電千億元的撥補被刪除且預算遭砍,為了避免電價上漲而選擇推出普發現金。他指出,若原本有撥補台電,電價就不會上漲,並批評在野黨為政治攻防而發起攻擊。

財政部政務次長阮清華表示,若稅收實徵超過預算,將優先用於還債與減少舉債,餘額才會進入歲計盈餘。後續應用將會依照行政部門的考量,並針對民生、弱勢與國防等領域進行適當分配。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表示,目前黨內的普發現金草案尚未整合,預計將按照程序進行討論。他希望能在兩週內完成整合,並期待民眾黨與民進黨也能提出各自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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