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災防辦主任吳武泰不但接受飲宴招待、涉足不當場所、酒後失態,更性騷擾2名女下屬,遭監察院全票彈劾。(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監察院今(21)日指出,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災防辦)前主任吳武泰,辦理災防業務訪評時,多次接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單位飲宴招待、涉足不當場所、酒後言行失檢,又利用公務權勢,對受其監督之下屬性騷擾,核有重大違失,且行政院相關懲處不足以維持公務紀律。監察院於11日由13位審查委員全數通過監委王幼玲、趙永清、鴻義章提出之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指出,吳武泰於107年至112年間擔任災防辦主任,係高階主管並肩負提升各級政府災害防救效能重責,惟辦理災害訪評業務期間,利用出差機會多次接受受評單位飲宴招待與續攤、涉足不妥當場所及酒後言行失檢,不僅有損督導身分、有失公務員品位,亦影響行政院形象,行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18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7點、第8點第1項、第9點等規定,核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規定之違法失職行為。
監察院續指,吳武泰利用公務權勢與機會,對受其監督之甲女、乙女性騷擾,致兩女受驚嚇、身心嚴重傷害,且妨害同事人際關係之信任,且性騷擾事件成立,嚴重損害政府信譽,該當行為時之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第2條第2項規定之性騷擾,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等規定。
監察院進一步指出,行政院對吳武泰上述行為分別記過2次、記過1次並調職及112年考績列為乙等,吳武泰身為災防辦主任,更應謹慎自持,謹守分際,違失行為已長達多年。且吳武泰身為甲、乙女主管,卻逾越分際,對兩人性騷擾行為,使其心生畏懼,影響工作表現。
監察院直言,吳武泰上述言行不當及損其職位尊嚴之違失情節已達重大之程度,並對公務員及行政院之形象造成損害,身為高階資深主管卻觀念偏差且仍無悔意,行政院懲處不足以維持公務紀律,不符比例原則。爰此,被彈劾人核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及第2款規定之違法失職行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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