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黃依婷報導

▲陳沂(圖)推銷食品業配,使用李怡貞圖卡挨告。(圖/翻攝自陳沂臉書)
網紅陳沂前年轉載《女人大律師李怡貞》粉專上張圖卡,嘲諷上頭錯字,同時順勢推銷食品業配,遭李怡貞提告,7日台北地檢署偵結,依涉嫌違反著作權法起訴陳沂。今(10)日李怡貞開出1條件喊話願意和解,不過稍早陳沂也回應「從不接受和解」,甚至要求李怡貞務必告到底。

▲李怡貞(圖)開出和解條件,陳沂喊「從不接受和解」。(圖/翻攝自李怡貞臉書)
陳沂稍早發文,李怡貞開出和解條件,就是叫她捐款788萬給某基金會,之後就會對她撤告,不過她也聲明立場,「我本人從不接受和解,除非你是羅志祥」,並喊話李怡貞務必告到底,刑事民事都是,不要輕易撤告,並強調,若刑事因為無罪附民被駁回時,也請說到做到,「繼續提告民事對我求償七個億,謝謝」。
據了解,李怡貞今日提出和解方案,請陳沂以她的名義,捐款新台幣柒佰捌拾捌萬元整至黃越綏老師的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她也承諾,若達成和解條件願撤告,以免台灣司法機關繼續受到網路輿論操弄以及有心人士玷污,只要收到基金會的收據,三日內立刻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