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男操練刺槍術。(示意圖/資料畫面)
陸軍第十軍團257旅嘉義中坑營區日前發生新兵打群架事件,分屬不同連的2名新兵起口角後,分別撂人助陣演變成大亂鬥,嘉義憲兵隊將涉案16名新兵依《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妨害秩序罪嫌函送法辦。嘉義地檢署認為,軍營是封閉場所,不構成公共場所聚眾鬥毆的要件,因此全部不起訴。
檢方調查,8月29日上午,陸軍步兵第257旅部四營進行3000公尺跑步測驗,2名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不同連的新兵互看不順眼,雙方起爭執爆發口角,各自撂人助陣互毆,涉入打架、圍觀和勸架人數多達近30人,嘉義憲兵隊調查後,有16名新兵被依《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妨害秩序罪嫌函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檢察官偵結,認為《刑法》第150條聚眾鬥毆,是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進出的場所,聚集3人以上、有強暴脅迫行為,但這起事件發生軍事營區內的集合場,因軍營客觀上屬於封閉場所,不構成刑法公共場所聚眾鬥毆的要件,因此16名新兵予全部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