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學生被逼迫與男子發生性關係。(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潘姓男子前年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女高中生,女學生在潘男慫恿下自拍裸照及不雅影片傳給他,初次見面雙方就發生性關係,不久後因女方想分手,潘男竟以公布裸照為由,威脅女學生繼續與他發生性關係,女學生被逼就範,直到懷孕被發現後,整起事件才曝光。
判決指出,2021年3月間,女學生透過交友軟體結識潘男,當天就傳送自拍裸照、影片給對方,隨後女學生穿著學校制服去找潘男,雙方第一次見面就發生性關係,潘男頻頻要求和她發生性關係,遭女學生拒絕後,竟以裸照和不雅影片脅迫女學生,如不繼續和他發生性關係,就把不雅照散布給她的親友。
2021年3月至6月間,女學生在潘男的脅迫下遭性侵2次,因擔心不雅照被散布,她也不敢向親友提及此事,直到懷孕被家人發現後,才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
潘男應訊時辯稱,不知女學生還未成年,雙方是合意發生性關係,且否認以不雅照威脅女性關係,不清楚女學生為何要傳送「是自從你說要拿影片威脅,我才不理你」等訊息給他。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潘男被判有罪,但刑期未公布。潘男上訴,台中高分院認為,潘男犯罪事實明確,考量他犯後仍矢口否認,且未與女學生及其家屬達成調解或賠償,因此裁定駁回上訴,目前此案已上訴至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