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攝影者kunshou, flickr CC License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吳姓女子和顏姓男子交往七年分手後,女方親友卻陸續收到吳女裸照及性愛照片,還附上吳女的身分證彩色影印本,甚至有人收到60張不雅照,吳女懷疑就是前男友在搞鬼,憤而對顏男提出妨害風化告訴。不過,吳女坦承,兩人每次拍完性愛照片後,都會盯著顏男刪掉,也曾到男方住處及公司檢查手機和電腦,手機公司也表示,手機內建應用程式無法將照片直接上傳雲端,法官認為顏男不可能持有裸照,最後判他無罪。
據《自由時報》報導,吳女表示,兩人103年分手後,直至去年2月開始親友們陸續收到她的裸照,還有提及「淫亂家庭、姦情」等不堪入目的字眼,她強調,與顏男交往前無其他性伴侶,且兩人交往七年,只有前男友最了解她。顏男則喊冤,表示兩人交往期間,女方就曾收到類似信件,當時還勸她要不要報警,強調親友們收到的照片拍攝場景,他都沒印象。
士林地院直接寄信詢問宏達電,對方回覆,顏男使用的HTC One及HTC New One,內建應用程式無法直接將照片上傳雲端,刪除後的照片也不可能回覆。顏男也強調手機沒有裝記憶卡,女方也不清楚手機是否有安裝其他雲端程式,裸照信件上也驗不出顏男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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