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除了私立大學學生學雜費每年可減免3.5萬元外,也擴大經濟弱勢學生的補助,除了既有70萬以下的學生,定額減免學雜費2萬外,再新增家庭年所得70-90萬的級距,定額減免學雜費1.5萬。據統計,若符合條件,最多可年減5.5萬元的學費。

▲行政院會今(29)日通過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教育部長潘文忠(右)在會後記者會上說明。(圖/記者盧素梅攝影)
教育部今日在行政院會陳報「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報告,除私立大學學生學雜費每年可減免3.5萬元,拉近公私立大專學雜費的差距外,並搭配對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2萬元、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以及精進就學貸款申貸及還款措施等三項配套措施。
教育部表示,這次方案以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3.5萬元為主軸,是基於教育部一直以來秉持的「教育平權」理念。對於外界關心的弱勢照顧、所得排富等問題,教育部此次也擴大範圍,不分公私立大專,都會加碼補助。
教育部進一步表示,針對原先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的學生,定額減免學雜費2萬元外,也新增家庭年所得70-90萬元的級距,定額減免學雜費1.5萬元,不僅加碼減免金額,更擴大家庭年所得的補助級距,進一步強化對經濟弱勢學生的照顧。
根據教育部估計,若符合條件,例如家庭年收入70萬以下、念私立大專院校,一年最多可以減免5.5萬的學費減免,大大縮短公私立院校的學費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