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胡嘉珍/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局對處理朱姓健美選手超商爆打一案的王姓員警記過2次,依傷害罪函送法辦,不過卻在25日傳出行政處分根本不存在,只是為了堵住外界悠悠之口,對此,中壢分局馬上駁斥。

▲桃園一名朱姓職業健美選手在20日大鬧超商並攻擊員警。(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桃園中壢朱姓職業健美選手在20日大鬧超商,還攻擊前來處理的員警,導致員警腦震盪,但後續員警拿警棍爆打他12下也引發外界討論是否是執法過當。

▲員警拿警棍爆打朱姓健美選手12下。(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桃園市警局對王姓員警記過2次,依傷害罪函送法辦,直屬的派出所長和分局長也連帶被處分。

▲爆打「超商浩克」的王姓員警遭記過2次。(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
不過在25日有人爆料po出中壢分局某派出所公框,指出行政處分根本不存在,只是為了堵住外界悠悠之口,再次引起譁然。

▲有人爆料指出根本沒有行政處分。(圖/翻攝自靠北police)
對此,中壢警分局回應,相關人員的刑事及行政責任懲處資料皆已送交地檢署及桃園市政府警察局,相關紀錄皆有資料可稽,分局所有幹部和同仁均會秉持初衷一起為中壢的治安交通及為民服務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