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橋檢調查後,認為興達電廠3員工涉犯公共危險罪,諭知15萬元交保。(圖/翻攝畫面)
最新消息,高雄興達電廠因為人為疏失,導致303全台549萬戶大停電,橋頭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經21日傳喚興達電廠員工3人到案說明並搜索住處、辦公室後,認為員工簡男、田男、李男3人涉犯公共危險罪,分別諭知15萬元交保。
橋頭地檢署表示,經專案小組調查發現,簡男、田男2人是興達電廠電氣組變電一課員工,李男則是當日開關場控制室的值班主任,3月3日上午8時50分許,簡男、田男欲測試隔離開關時,疑似未確實檢查相連接斷路器內絕緣氣體充填狀況,而在斷路器內無充填絕緣氣體充填之狀況下,要求李男開啟測試,導致隔離開關發生爆炸,造成設備毀損,引發停電事故。
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賴帝安及檢察官蔡婷潔漏夜偵訊後,認被告簡男、田男及李男涉犯刑法第176條及第188條妨害公用事業罪等公共危險等罪嫌重大,但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新臺幣15萬元交保。